|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7302.0万元 | 保证金:365.1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 |
| 标的基本情况:**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本项目计算期设定为 20 年,包括建设期 6 个月,详见评估报告(天信评报字[2026]第260811号)。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8月26T日 至 2026年09月22T日 |
受****委托,我公司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s://116.****.7.82:9098/portal/index)对**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依法公开拍卖。
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起拍价:人民币7,302.00万元(柒仟叁佰零贰万元整)。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地点:**省**市**市**。
1.3实施范围:**市**97.47公里道路内共4095杆路灯综合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及配套广告位**;不涉及**市**范围内其他权属不清晰或未纳入本次清单的路灯设施(《评估报告》第3节)。
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灯杆改造4095杆、道旗广告3276套(规格1.8m×0.8m×2面)、灯杆LED广告位819套(《评估报告》第3节,《实施方案》第1.1.4节)。
1.5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资金由有偿使用权受让方负责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585.17万元,其中工程费507.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77万元、预备费27.38万元、建设期利息10.24万元。拟自筹资金175.55万元(占总投资30%),****银行贷款409.62万元(占总投资70%,贷款利率5.0%,贷款年限15年)。具体以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实施方案》第1.1.5节)。
1.6项目相关单位:
1.6.1实施机构: ****。****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方案编制、有偿使用费评估、组织公开拍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并在项目运营期内履行监管职责。
1.6.2项目法人: 通过公开拍卖选定的有偿使用权受让方。受让方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按时缴纳项目有偿使用费,并在经营期满****政府。
2有偿使用权转让
根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即县****人民政府可以出让或者以其他有偿方式(出租、出借等)转让市政公共**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相关权益。
根据《**省国有**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4号)第五条国有**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设施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取得的收入;(八)利用其他国有**取得的收入”。
根据《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28号),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转让、有偿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有偿转让原则上应当以拍卖、公开招标等方式处置。不适合拍卖、公开招标或经公开征集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的,经批准,可以以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根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4〕37号),行政事业单位对支配和管理的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
本项目采用公开拍卖转让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的有偿使用模式,由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公开出让一定期限内的路灯综合运维服务经营权,不改变现有路灯设施的国有产权属性,仍由政府保留路灯设施的所有权,受让方仅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获得对应期限的经营权与收益权,自行负责完成项目改造、运营与日常维护工作,期限届满后按约定将项目资产及****政府方。这种模式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策文件关于市政公共**有偿使用的各项要求,也契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的改革方向,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在**配置中的作用。
3拍卖成交价,即转让价款(有偿使用费)
3.1指本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给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向转让人(****)支付的资金。
3.2转让价款按《**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竞得人应于《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付清全部有偿使用费(已转为首期转让价款的竞买保证金可予抵扣,余额仍须在期限内付清),****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账号:430********050003108)。
标的详情见拍卖会文件,及《**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实施方案》(报告编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天信房地产****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天信评报字〔2026〕第260811号)、《**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标的已知瑕疵清单》、《**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等相关资料。
请竞买人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标的无异议。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全部已知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委托人故意隐瞒之外的相关商业风险。完成竞买登记并参拍的竞买人,即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二、竞买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记录查询截图;自行承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由委托方审查)
三、报名流程
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意向竞买人请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陆交易系统对拟竞价的标的提交申请,并在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相应标的的竞价。竞买人参拍前,请仔细阅读《**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四、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在报名时向系统自动生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65.10万元(叁佰陆拾伍万壹仟元整),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参加拍卖会的意向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委托人资格审核,才能取得竞买资格。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拍卖,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拍卖。
若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未通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承担重新拍卖的差价损失(若重新拍卖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由原最高报价人补足)。
特别提示:
1.意向竞买人务必满足报名资质条件、获取并了解《竞买须知》、《特别声明》等相关拍卖文件,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活动。
2.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8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3.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7时。竞买人应打印"申购回执单"留底,避免忘记竞价保证金账号等相关信息;应使用具有收款功能的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便于未竞得时退还竞价保证金。标书代写
4.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胡女士,联系电话:188****9090。
5.若竞买人、竞得人有恶意竞争行为、成交后不能履约的行为,转让方申请将其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出租方组织的任何招拍挂项目。
五、网上竞价
本次拍卖标的有二人及二人以上报名,网上竞拍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标的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买并符合条件的,可按起拍价成交。
竞买人应在竞价开始前下载、阅知《**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竞价人操作手册》,登录本人账号并确认自己具备竞价资格。
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拍卖公告》载明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轮)。
本次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10万元,竞买人可自主选择高于该幅度的加价金额;限时竞价阶段,若4分钟内无新报价,当前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竞价流程:竞买人应于竞价开始前提前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入本标的竞价页面,确认本人竞价资格状态正常,阅读并同意《竞价规则》后,等待竞价开始。未按时登录系统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自由竞价期规则:自由竞价期自2026年9月23日10时00分00秒起,时长60分钟。自由竞价期内,竞买人可随时出价,出价须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且加价金额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同一竞买人在自由竞价期内可多次出价。
限时竞价期规则: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每轮时长为4分钟,期间如有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时间自该次出价之时起重新计算4分钟;直至限时竞价期内无新报价,竞价结束,系统按当前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
保留价规则: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即保留价为人民币7,302.00万元。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本次竞价不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及竞得人。
出价效力:竞买人的全部出价均以交易系统记录为准,一经系统确认生效,不得撤回、不得撤销。竞买人应妥善保管本人账号、密码及CA数字证书,因保管不善或泄露导致的竞价操作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系统异常处理:因不可抗力、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有权中止竞价;故障排除后,由拍卖人另行公告重新竞价时间,中止前已产生的有效报价在重新竞价时继续有效。因竞买人自身网络原因导致无法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竞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2.确认成交的,交易系统即时向最高报价人发送《最高报价人通知书》,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并及时备案交易结果。
3.签订《成交确认书》
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转让人对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核,在3-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成交确认书》。
4.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买受人)按****委员会湘发改价〔2024〕292号文件有关规定****交易中心交纳本标的全部进场交易服务费,不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本项目拍卖佣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伍万元整),由委托人(委托方)支付。
5.签订《**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
成交后,转让人在线编辑《**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在线发送给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转让人、竞得人应在线签订《**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
6.竞得人保证金处置
依据《**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实施方案》,竞得人向**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中标后转为首期转让价款,用于抵扣有偿使用费,不再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移交保证金)参考本项目有偿使用费评估总价值的 1% 测算,测算金额约人民币 73.02 万元;保证金于转让期届满前 12 个月由受让方向实施机构缴纳,具体最终缴****委员会商定,保证金有效期至转让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具体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执行。
7.竞得提示的效力
交易系统推送的竞得提示为成交标志,对转让人、竞得人(受让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拍卖/网络竞价。
七、标的特别说明
1.竞得人为项目运营责任主体,竞得人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2.竞得人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经营期间所需的全部资金、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一切债权债务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3.竞得人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相****政府政策,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环保责任、防灾防火责任、维护保养责任及社会周边关系的处理等事宜均由竞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4.在经营期内,如需办理相关证照,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5.竞得人在经营期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并缴纳税金,自觉接受转让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本次转让标的依其现状(包括显性和隐性瑕疵)进行网上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实物时现状为准。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咨询,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转让方提出。标的展示期间可联系踏勘联系人李国强(电话:136****4836)。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己承担,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转让资料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全部接受,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
7.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暂停或终止网上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转让方、我公司、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8.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到该标的面积数据、平面图、测绘图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9.我公司在本次转让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的失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均以竞买人所视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
10.竞得****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出具后3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内将全部有偿使用费(已转为首期转让价款的竞买保证金可予抵扣,余额仍须****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指定账号,完整履行相关事项。逾期未付清的,逾期部分金额****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没收竞买保证金,不对竞得人进行任何补偿。
11.本次拍卖标的为20年**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不涉及路灯设施所有权及土地所有权转移;项目改造及运营涉及的土地/场地按现状使用,相关手续由受让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12.合同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本《竞买须知》,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等协议文本。
14.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转让方可依法终止有偿使用协议,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竞得人违约的责任
1.竞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包括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竞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委托人佣金由原竞得人承担。
2.竞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未按期配合委托方签订《**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等手续的,视为违约,所交价款不予退还。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拍卖标的可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价,并承担再次拍卖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3.竞得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与委托方协商标的的移交手续。否则,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竞得人无法获得拍卖标的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九、标的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位于**市**97.47公里道路内共4095杆路灯综合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及配套广告位**,并按照所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
2.拍卖人、委托人已如实披露已知标的瑕疵(详见附件《标的已知瑕疵清单》,该清单依据《实施方案》编制);竞买人踏勘后视为认可标的现状,未知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但拍卖人、委托人明知而未披露的瑕疵除外。
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本竞买文件中关于标的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拍卖人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展示的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类、品质、数量以及瑕疵等)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选择竞拍和出价。
3.竞买人对拍卖人所发布的信息或标的状况有疑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函告拍卖人,竞买人对标的瑕疵的书面咨询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2026年9月22日17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竞得人以任何原因为理由而要求退标、退款、毁约。
十、其他说明
1.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活动实际情况对拍卖会资料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拍卖会开始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竞买人一经知悉认可该修改或补充。该修改或补充均作为拍卖会资料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若出现委托人要求撤销某个拍卖标的情况,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任何费用,也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3.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合同》的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报名人承担。
4.竞买人在拍卖前一定要到拍卖标的的展示地现场认真查看甄别、勘察、考量,确认自己所要竞买的拍卖标的。
5.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做的文字性介绍包括标的物说明等意见性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有无缺陷瑕疵所作的担保。
6.本公司是依照国际惯例及《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按照拍卖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凡参加拍卖会并竞价的,则视为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竞得标的后所有关于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以所竞买标的有瑕疵为由毁约或提起诉讼。
7.再次提醒竞买人一定注意:其所意向竞买的标的可能有未经发现的瑕疵,所以请谨慎竞价!
8.本公司郑重声明: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所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公司地址
**市**区湘府东路二段99号汇财御景湾新寓11栋1607号(****)。
联系方式:188****9090胡女士
委托方(出让方)联系人:李国强136****4836。
十二、监督电话
150****5078****财政局刘海鹏)。
十三、本文件未尽事宜
按《**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实施方案》(****)、天信评报字〔2026〕第260811号《评估报告》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意向竞买人务必满足报名资质条件、获取并了解《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活动。
2.本次网上公开出让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让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8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 交易编号:娄国资〔2026〕024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7302.0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次拍卖标的有二人及二人以上报名,网上竞拍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标的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买并符合条件的,可按起拍价成交。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 | 标的基本情况:**市**路灯综合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权,本项目计算期设定为 20 年,包括建设期 6 个月,详见评估报告(天信评报字[2026]第260811号)。; | **市 | 7302万元 | 365.1万元 | 10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116.****.7.82:909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188****9090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8-****189
****
2026年08月26日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由委托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