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净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坚决整治规避招标、串通投标、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业突出问题,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经研究,市公管局、市**局、市住建局、****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部署,自即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线索征集。为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据实举报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以下三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规避招标问题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开展招标的;
2.未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不招标的;
3.同一招标项目在不同媒介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
4.总承包项目中以暂估价包含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且达到规模标准,但未依规招标的;
5.通过化整为零、拆分项目或其他方式变相规避招标,以及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串通投标问题
1.投标人之间相互协商报价、约定中标人、轮流中标、相互陪标等围标串标行为;
2.招标人违规泄露标底、投标信息,授意投标人修改、撤换投标文件,暗示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等违规行为;标书代写
3. 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
(三)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1. 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个人施工,或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变相转出的;
2. 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的;
3.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工程的;
4. 无合同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擅自分包专业工程的;
5. 其他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违规情形。
二、举报工作原则
举报人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准确提供被举报单位、项目名称、事发时间、违法事实及佐证材料等有效线索。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不实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举报渠道
为方便群众监督,本次专项治理设立多渠道举报方式,具体如下:
(一)举报电话
0566-****291(市公管局)
0566-****123(市**局)
0566-****569****建设局)
0566-****723****运输局)
0566-****078(市水利局)
0566-****852(市农业农村局)
(二)举报邮箱
****@qq.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
**市贵****广场1号楼三楼市****管理局,邮编:247100。
特此公告。
**市****管理局
******局
****建设局
****运输局
****水利局
****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