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招募拍卖机构公告
****法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2021)皖8601破申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联运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2021)皖8601破42号决定书,指****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2年11月,联运公司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由清算转为重整程序为依据,****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法院于2022年12月7日裁定批准。2023年5月1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两年,****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人全程监督实施。2025年5月15日,法院作出(2021)皖8601破4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监督期限均**至2026年5月25日。
2026年6月4日法院作出(2021)皖8601破4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公司重整计划****公司破产。
****公司名下17162.94平方米房屋、36个地下车位、1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拍卖,故公开招募拍卖机构,现将招募条件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拍卖机构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
3、管理人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意向拍卖机构解释理由。
4、管理人随时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本次招募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拍卖机构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赔偿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联运公司涉及拍卖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实物资产:联运公司名下****花园大道以南、**路以西的1宗土地、1栋“豫商大厦”及其他固定资产,其中土地使用权价值已分摊至房产中。目前“豫商大厦”已以第三方安全鉴定形式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产证及首次登记。“豫商大厦”地上1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9672.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162.94平方米(其中部分楼层有装修装饰物,可能系第三人添附,无法剥离,需共同处置),地下车位36个。另有其他固定资产,如石材、空调、办公用品等。
三、拍卖方式
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初步安排如下:
1、竣工工程分层(含负一层及对应装修),每层单独作为一个资产包;
2、其他固定资产作为一个资产包与所在楼层一并拍卖;
3、可能系第三人所有的办公家具作为一个资产包与存放楼层一并拍卖。
四、拍卖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的具有拍卖资质的机构;
2、****法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信息库入库机构;
3、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拍卖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
五、报名文件内容
1、收费标准;
2、公司近3年承办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3、为拍卖资产能够提供的增值服务;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5、****法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信息库入库证明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以上文件原****公司印章,并确保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经核实材料如有虚假、错误或不完整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报名人资格。
意向拍卖机构应于2026年9月2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送达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未寄出的,视为未报名。
邮寄地址:**市长**路297号万科金域国际裙楼四楼,联系人:严律师,联系电话:153****2583。
六、确定拍卖机构
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组织完成评审,并通知确定的拍卖机构。
****管理人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