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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社******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号)和《****供销社系统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惠市供函〔2026〕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项目遴选实施主体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社于2026年8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区2026****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申报期内,收到****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
经研究,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地址:**区龙****中心3号楼(都田工业区公交站旁)三楼321室。
联系人:刘 勇 电话:075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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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