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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将**县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及扩建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及扩建项目(二阶段)
建设地点:****处理厂现状厂区南侧预留用地和原厂区东北角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厂长
联系电话:176****97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