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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局 ****财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民规〔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街道拟向社会购买2026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运营中期、末期评估服务,评估费用3万元以内。承接服务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合格;
3.承接主体业务范围涵盖评估内容,且具有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经历。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社会组织,于公告期内将评估工作方案、报价、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等,****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区**街道宋洋一里28号)。
联系人:陈雪琪
联系电话: ****211
公告时间: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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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