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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号)、《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评估的通知》(皖技管服函〔2026〕1号)及《**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公告》要求,经机构申报、专家评估等流程,现将**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6日—9月2日。未通过遴选或纳入终止备案的机构,已受理考生报名并收费(含补考)的,根据考生自愿,退费或做好考试收尾工作,自公示之日起不得再发布新的评价计划、受理新的报名。社评组织的法律责任不因备案终止而免除,仍需对已评价发证工作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和****反映。
电话:0558—****506(****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0558—****858(****)
附件:**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拟备案职业名单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