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根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委员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委。
意见征求时间:2026年8月26日—9月3日。
联系人:方进强,联系电话:187****4673。
邮箱:****@qq.com。
附件:**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六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发得准、不拖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特制**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六条措施。
一、执行用工实名制,做到支付对象精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录入身份信息、工种岗位、进场离场时间,同时建立用工考勤台账,鼓励实施电子考勤,同步留存签到记录。严禁无实名、无考勤用工,用工管理台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二、实行专户管理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将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至工资专户,专项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挪作材料款、租赁费或其他工程款项开支,发现资金支付异常,****村委**人社部门及时预警处置。
三、推行总包代发制,杜绝克扣截留风险。分包单位按月核算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在施工现场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农民工出勤天数,按规定做好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后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别在两天内核实审定,由所辖乡镇进行属地监督,由总承包单位通过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卡。禁止包工头、班组长代领代发,消除中间环节克扣截留隐患。
四、缴存民工保证金,夯实欠薪兜底保障。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欠薪应急兜底资金。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必要时相关单位按程序启动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五、强化管理与监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每日核实施工现场用工、考勤等情况,按月审核编制的农民工工资表,及时收集反馈农民工意见建议;建设单位要选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加强农民工的用工管理;****村委协同镇村不定时到项目现场检查、抽查、核实用工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置,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损。
六、发现隐患快处置,从严追究欠薪责任。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人力社保局、****村委、属地乡镇投诉电话,张贴渝薪码,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对存在拖欠、拒不整改欠薪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提交相关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形成****机关处理。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
附件.**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