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6年度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和《****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做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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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市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201万元(资**排表附后),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推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增强带动小农户增收能力。
二、资金支持对象条件、支持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式
(一)资金支持对象条件
支持对象为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满一******社、家庭农场、联合社、协会或联盟。******社需纳入“农业农******社名录库”管理,家庭农场需纳入“****农场名录库”管理。具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条件为: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社财务制度》和《******社会计制度》等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社参照《******社示范章程》或《****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家庭农场在科技运用、农业装备、生产技能、经营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拥军帮扶活动达2次******社、家庭农场,列为优先支持对象。
(二)支持建设内容
1.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支持发展前景好、联农带农作******社****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等。
2.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全面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和持续推进****服务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全面开展“千员带万社”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聘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社、家庭农场提供点对点精准指导服务。
3.支持主体融合发展。****农场******社和新型农******社****协会或联盟等,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社依法自愿兼并、****联合社,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项目均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每个新型农******社****协会或联盟、****联合社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社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农场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挂牌委托(续建)”的补助方式,每个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四)建设时限
202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项目,已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材料、程序
(一)申报材料
1.2026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3);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范围,生产经营规模、基础条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联农带农等情况);
3.******社出资额不低于50万元,其中林业、渔业类出资额不低于30万元)、内资企业基本情况表、**社成员名册及成员出资清单(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5年及2026年******社固定资产要达到50万元以上;**社年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其中林业类年投入30万元以上或者年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农机、植保类年经营总收入20万元以上)、成员账户,家庭农场“随手记”收支记录、2025年及2026年收支明细账,使用财务记账软件截图;
5.带动周边农户数相关佐证材料;
6.纳入**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并有近2年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批批开具承诺达标/追溯凭证”的截图,投入品购买使用、农事活动、产品销售等记录复印件;
7.**社章程及理事会等内部管理制度;家庭农场内部管理等制度;
8.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要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等;基地、主要产品、经营办公场所照片;
9.农民**社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亮码(图片);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1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打印的查询记录(法人和主体);
12.****农场征信报告;
1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相片),如农场主培训证明、产品注册商标证书、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参加交易会及博览会等农超对接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的评价和表彰、拥军慰问活动照片、部队慰问回执、拥军物资捐赠凭证等(如无,可不报)。
(二)项目程序
1.项目申报至实施完成验收及拨付资金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实施方案、主体评选结果、验收****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
2.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已评选后的建设项目内容组织施工,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变更实施内容的,****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
3.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申请验收。
四、项目验收
(一)验收材料
1.项目支出票据;
2.项目实施相关材料;
3.实施项目现场相关照片;
4.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资金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项目实施主体的验收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相关内页资料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验,核验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加强组织协调,成立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工作专班,由林修东局长任组长,陈杰副局长任副组长,朱峰主持项目实施,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跟进和验收等工作,专班下设工作指导组(分组如下),及时协调项目建设中业务指导、存在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实施,负责申报材料受理等日常工作。
1.家庭农场业务指导组:****农场类项目业务指导组。技术负责人:郑日红;成员:苏滨滨、陈瑾;
2.**社业务指导组:******社类项目业务指导组。技术负责人:林彩云;成员:洪飞艳。
(二)强化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强化对项目承担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严肃查处。
(三)资料收集归档。****农经站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要求资料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妥善保管。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等相关数据材料由市级同步填报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联系人:朱峰、林彩云,电话:0593-****016。标书代写
附件:1.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排表
2.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社)
3.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场)
附件1
| 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排表 |
||
| 支持项目 |
数量 |
资**排(万元) |
| ****服务中心建设 |
1 |
30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 (纳入“农业农******社录库”******社(联合社)、纳入“****农场名录库”****农场、协会或联盟) |
以实际申报为准 |
141 |
| 新型农******社****协会或联盟 |
1 |
30 |
| 合计 |
201 |
|
附件2
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社)
申报项目主体: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注册登记时间 |
|||
| 登记成员总数 |
其中:农民成员数 |
带动周边农户数(户) |
|||
| 是否建立成员账户 |
是否使用财务软件、使用何种软件 |
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
| 2025年经营收入(万元) |
2025年底资产额(元) |
2025年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
|||
| 申报项目名称 |
|||||
| 申报项目建设地点 |
|||||
| 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 |
包括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成效等。(可另附附件) |
||||
| 乡镇意见 (推荐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农场)
申报项目主体: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农场地址 |
注册登记 时间 |
||||
| 2025年年经营收入(万元) |
带动周边农户数(户) |
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
| 申报项目名称 |
|||||
| 项目申报建设地点 |
|||||
| 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 |
包括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成效等。(可另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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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意见 (推荐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各有关乡镇****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6年度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和《****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做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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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市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201万元(资**排表附后),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推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增强带动小农户增收能力。
二、资金支持对象条件、支持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式
(一)资金支持对象条件
支持对象为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满一******社、家庭农场、联合社、协会或联盟。******社需纳入“农业农******社名录库”管理,家庭农场需纳入“****农场名录库”管理。具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条件为: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社财务制度》和《******社会计制度》等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社参照《******社示范章程》或《****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家庭农场在科技运用、农业装备、生产技能、经营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拥军帮扶活动达2次******社、家庭农场,列为优先支持对象。
(二)支持建设内容
1.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支持发展前景好、联农带农作******社****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等。
2.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全面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和持续推进****服务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全面开展“千员带万社”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聘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社、家庭农场提供点对点精准指导服务。
3.支持主体融合发展。****农场******社和新型农******社****协会或联盟等,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社依法自愿兼并、****联合社,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项目均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每个新型农******社****协会或联盟、****联合社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社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农场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挂牌委托(续建)”的补助方式,每个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四)建设时限
202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项目,已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材料、程序
(一)申报材料
1.2026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3);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范围,生产经营规模、基础条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联农带农等情况);
3.******社出资额不低于50万元,其中林业、渔业类出资额不低于30万元)、内资企业基本情况表、**社成员名册及成员出资清单(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5年及2026年******社固定资产要达到50万元以上;**社年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其中林业类年投入30万元以上或者年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农机、植保类年经营总收入20万元以上)、成员账户,家庭农场“随手记”收支记录、2025年及2026年收支明细账,使用财务记账软件截图;
5.带动周边农户数相关佐证材料;
6.纳入**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并有近2年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批批开具承诺达标/追溯凭证”的截图,投入品购买使用、农事活动、产品销售等记录复印件;
7.**社章程及理事会等内部管理制度;家庭农场内部管理等制度;
8.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要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等;基地、主要产品、经营办公场所照片;
9.农民**社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亮码(图片);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1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打印的查询记录(法人和主体);
12.****农场征信报告;
1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相片),如农场主培训证明、产品注册商标证书、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参加交易会及博览会等农超对接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的评价和表彰、拥军慰问活动照片、部队慰问回执、拥军物资捐赠凭证等(如无,可不报)。
(二)项目程序
1.项目申报至实施完成验收及拨付资金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实施方案、主体评选结果、验收****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
2.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已评选后的建设项目内容组织施工,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变更实施内容的,****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
3.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申请验收。
四、项目验收
(一)验收材料
1.项目支出票据;
2.项目实施相关材料;
3.实施项目现场相关照片;
4.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资金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项目实施主体的验收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相关内页资料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验,核验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加强组织协调,成立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工作专班,由林修东局长任组长,陈杰副局长任副组长,朱峰主持项目实施,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跟进和验收等工作,专班下设工作指导组(分组如下),及时协调项目建设中业务指导、存在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实施,负责申报材料受理等日常工作。
1.家庭农场业务指导组:****农场类项目业务指导组。技术负责人:郑日红;成员:苏滨滨、陈瑾;
2.**社业务指导组:******社类项目业务指导组。技术负责人:林彩云;成员:洪飞艳。
(二)强化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强化对项目承担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严肃查处。
(三)资料收集归档。****农经站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要求资料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妥善保管。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等相关数据材料由市级同步填报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联系人:朱峰、林彩云,电话:0593-****016。标书代写
附件:1.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排表
2.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社)
3.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场)
附件1
| 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排表 |
||
| 支持项目 |
数量 |
资**排(万元) |
| ****服务中心建设 |
1 |
30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 (纳入“农业农******社录库”******社(联合社)、纳入“****农场名录库”****农场、协会或联盟) |
以实际申报为准 |
141 |
| 新型农******社****协会或联盟 |
1 |
30 |
| 合计 |
201 |
|
附件2
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社)
申报项目主体: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注册登记时间 |
|||
| 登记成员总数 |
其中:农民成员数 |
带动周边农户数(户) |
|||
| 是否建立成员账户 |
是否使用财务软件、使用何种软件 |
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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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经营收入(万元) |
2025年底资产额(元) |
2025年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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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项目名称 |
|||||
| 申报项目建设地点 |
|||||
| 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 |
包括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成效等。(可另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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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意见 (推荐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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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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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农场)
申报项目主体: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农场地址 |
注册登记 时间 |
||||
| 2025年年经营收入(万元) |
带动周边农户数(户) |
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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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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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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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 |
包括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成效等。(可另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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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意见 (推荐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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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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