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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方式:0563-****578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谢世林 |
****社区上游组 |
因统一办证时误将权利人登记为谢斌,证号为:皖(2017)**市不动产权第****829号,现将权利人更正为谢世林。 |
|
| 2 |
季必富 |
**区**街道杨村村前殷组 |
因统一办证时误将权利人登记为李世林,证号为:皖(2024)**市不动产权第****961号,现将权利人更正为季必富。 |
|
| 3 |
吕啟平 |
**区洪林镇大**村小崔组 |
因统一办证时误将权利人登记为吴启平,证号为:皖(2017)**市不动产权第****205号,现将权利人更正为吕啟平。 |
|
| 4 |
陈启才 |
**区洪林镇大**村四郭组 |
因统一办证时误将权利人登记为陈启财,证号为:皖(2017)**市不动产权第****374号,现将权利人更正为陈启才。 |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