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环境局拟批准《****电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联系地址:**市人民大道中32****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652 传真:(0759)****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电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社区****填埋场西****发电厂内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电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位于**市****社区****填埋场西****发电厂内,主要是依托现有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新增掺烧一般工业固****处理厂污泥。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量,废水产生类型、处理处置去向和现有项目保持一致。 废气:焚烧炉烟气采取“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复合黏土矿物吸附剂喷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垃圾储坑封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送入焚烧炉高温分解,同时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和除臭剂喷洒等辅助除臭设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通过风机送垃圾库,最终作为焚烧炉的一次风燃烧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废过滤膜、实验室废药剂瓶、升压站废蓄电池、废油桶和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员工生活垃圾、脱臭装置报废的活性炭、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烟气净化系统的报废的布袋等一并投入焚烧炉焚烧;****填埋场填埋处置;****实验室内中和消****处理站处理;炉渣定期外运综合利用。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依托现有厂区的事故应急池,确保满足全厂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确保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