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度课后服务第三方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开设科目如下:
体育类:足球、乒乓球、轮滑、羽毛球、篮球;
艺术类:舞蹈、演讲与口才、书法(硬笔/软笔)、泥塑、卡通漫画、彩铅、国画、素描、围棋、中国象棋;
科技类:趣味科学实验、乐高、机器人编程、人工智能(AI)科学实验。
各机构可根据自身优势申报上述任一方向课程,也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同一机构可申报多门课程,但单个课程仅对应一家中标机构。****学校统筹安排。
二、遴选原则
(一)自主申报原则。符**西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入库白名单的机构,可自主向****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二)公开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均可参与遴选,遴选过程公平公正,遴选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原则。遴选旨在丰富服务内容、满足个性需求、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全面育人。第三方机构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立足服务学生,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质量优先与安全第一原则。严把课程内容关、师资关,优选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的优质课程;实施过程必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机构须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动态评价原则。学校结合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反馈,定期对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价,加强过程监管,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
1. 具有相应资质,且已在**县非学科类校****小学课后服务遴选名单(白名单)中。业务范围须包含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等,并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在市场监管或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2.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行为规范,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经验的优先入选。
3. 具有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有核心课程和师资管理经验,至少拥有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活动、非遗项目等特色课程类别中的一类特色课程品牌;课程思想导向正确,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课程内容具有知识性、系统性和趣味性,配套材料(含教材)符合规定,能满足学生阶梯式、渐进式学习需求,不得使用境外课程。
4. 具有健全的师资队伍,具备与机构所属课程一致的相应专业师资。进校师资须符合本公告“(二)第三方专业人员”条件;****教育厅、科技厅、文旅厅、体育局、人社厅《**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基〔2021〕21号)相关规定。
(二)第三方专业人员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
2. 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 身体健康,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4. 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及教师资格证。
5. 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者不予遴选。
四、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我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入校拟开设课程设置申请书(含课程名称、授课教师、适合年级、收费标准等);
2.主管部门颁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入库“白名单”截图(加盖公章);
4.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明(委托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从业教师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5.所有拟进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授课人员资质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加盖公章复印件);
6.所开设课程方案(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方案、课程特色亮点、服务方案、收费明细等)、课程规划,以及****学校课后服务**经验材料、****机关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机构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所有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入选均不予退回,请各机构自行备份留存。
五、遴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2026年8月24****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
材料送交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下班前截止。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纸质申报材料,密封送达****教务处。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受理。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郭老师(139****5840) 崔老师(137****4190)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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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