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7分钟前 | 公 开 人:社会公众 | |
|
上引(**)****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敬启者: ****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作出(2025)沪03破1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引(**)****公司(以下简称“上引公司”)破产清算。****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9日作出(2025)沪03破161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因本案工作开展需要,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方式选聘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上引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相关公开信息各机构可自行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进行查询。 管理人接收时,上引公司尚在经营中,从事休闲洗浴服务。目前已经关门停业。且经营场所已经停电。 二、服务范围与工作要求 1. ****公司案件受理日后经营场所(**市**区中华新路350、396号地下一层01商场的租赁面积为12,174.6平米)的租金进行评估,并出具市场租金(期限:2025年2月24日至2026年8月25日)的评估报告。 2. 中选机构应当在2026年9月2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3. 评估机构应对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管理人提出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条件 1. 报名机构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评估机构,并且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2. 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的本项目工作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房产租金价值评估经验。 3. 报名机构近3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形。 4. 报名机构应与债务人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5. 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四、服务报价 1. 报名机构的报价应是所确定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包干价格,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2. 报名机构应按照本公告“二、服务范围与工作要求”所列工作内容报价。 3.评估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请报名机构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上述情况。 五、选聘程序 1. 报名机构应于2026年8月27日18时前向管理人邮件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产评估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派处理本案的专业人员名单、相关人员的介绍及与本案相关的主要业绩; 3)报价单; 4)承诺函(无利益冲突声明及保密承诺); 5)报名采取邮件递交方式,请报名机构明确收件邮箱、联系人及手机信息。 上述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 2. 管理人在收到各候选机构递交的报名材料后,将及时进行评议并确定评估机构,并以邮件方式通知中选机构,其他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 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关于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 4 本次**邀请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六、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 136****8037 电子邮箱: ****@zhonghuacpa.com ****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评估邀请函_上引(3).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