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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药采函〔2026〕184 号
各医药机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关于**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调整中选药品信息的函(九)》和《关于调整部分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价格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我中心对部分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予以调整,相关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调整结果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请各医药机构及时查看并按要求执行。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