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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一套标准定尺。制定项目法人履职及合同履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针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制定差异化考核评价表,采取百分制赋分方式细化28项具体指标,实现履职履约“可量化、可评价、可追溯”。目前,全市49个项目法人全部达标,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超80%,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占比达100%。⑵双向考核压责。建立“对项目法人考核、对参建单位评价”双向考核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评价”方式建立检查台账闭环管理。目前,累计完成10个项目法人考核评价、43个市场主体履约考核,问题整改率达98%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明显提升,合同履约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⑶三级应用奖惩。将考核评价结果与信用管理、市场准入、监管频次挂钩,形成“激励优者、约束劣者”鲜明导向。目前,近80%的水利项目从资金到位到进场施工缩短至2个月内,市级稽察问题数量较上一年度下降20%、严重较重问题下降50%,大质量管理考核连续4****政府督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