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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8-25 |
| 标 题 | **2026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C(2026)2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C〔2026〕28号
****政府关于**2026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沛)地呈字[2026]第4号**2026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暗楼村杨庙组农民集体,八堡村农民集体,八堡村赵古楼组农民集体,龙塘村农民集体,姜庄村七组农民集体,姜庄村农民集体等地区的集体土地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国有土地0公顷,合计0.0000公顷土地,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6年8月25日
****印发 2026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