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津久年喷漆15万件自行车零部件项目 | **** | ****工业园区一纬路与五经路** | 津诚环安(天****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在****工业园区一纬路与五经路**建设津久年喷漆15万件自行车零部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产能为年喷涂加工自行车零部件15万件。 | 1、废气:本项目喷漆产生的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洗枪、流平、烘干废气及烘干炉燃烧废气全部负压收集后一并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环保装置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放****处理厂集中处理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沾染废物、废漆渣、水帘废水、废漆膜、沾染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产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 2026.8.19— 2026.8.2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