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 (包)[001]一包:
中标人:**** 中标价格:57.3130 万元
标段 (包)[002]二包:
中标人:****集团****公司 中标价格:27.6020 万元
二、其他:
1.中标(成交)信息:
一包: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兴邦路 8 号
中标(成交)金额:573130.00 元(大写:伍拾柒万叁仟壹佰叁拾元整)
二包:供应商名称:****集团****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新桥镇
中标(成交)金额:276020.00 元(大写:贰拾柒万陆仟零贰拾元整)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财富大厦 10 楼 1088 室 ,联系方式:153****912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道北西路 x344 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82****92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财富大厦东门 10 楼 1088 室
联 系 人: 关工
电 话: 153****9128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