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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退尽退、清零见底,我局决定自2026年8月10日起,对全县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退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退还对象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项目竣工验收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发生拖欠后已及时解决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退还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9月30日。
三、退还申请资料1.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
2.《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申报表》;
3.存储农****银行回单;
4.开立专户时签订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5.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6.建设单位发包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7.《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每****公司(单位)的印章。四、办理单位及联系人****,地址:富****镇普厅北路53号,联系人:林勇,联系方式:0876-****742。
五、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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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