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之巅”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宣传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计划对“华山之巅”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宣传保障服务进行采购,请贵单位见此公告后,按以下相关要求进行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华山之巅”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宣传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25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为****救援队伍山岳救援专业实战能力,高标准做好“华山之巅”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宣传保障工作,现需采购一家专业服务机构,统筹承担活动融媒体直播、视频拍摄制作、视觉形象设计、访谈演播空间搭建及相关宣传保障服务工作,预算金额25万元。
1、本项目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供应商须提供3年内承担的大型活动、赛事、比武竞赛等同类融媒体全案服务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8)供应商需要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9)服务方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相关设备厂家技术人员需现场支持保障。
2、本项目单位内部要求:
(1)直播过程中需确保直播画面清晰流畅、声音和信号稳定;
(2)活动过程中全程落实人员保险和安全防护;
(3)具体要求以《****“华山之巅”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宣传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
(4)供应商需对《****“华山之巅”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宣传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清单》内容进行承诺并全部响应;
(5)项目结束后交付直播成品、视频成片、原始拍摄素材、设计源文件、字幕文稿等成果资料。成果权属应清晰,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四)服务期: 20个日历日。
(五)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二、响应函的密封及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的各位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递交项目响应函:
(一)响应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A4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各自装订成册。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响应函正、副本用密封袋装在一起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在封线处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及公章。
(三)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四)响应函递交地址:**市**区**二路15号****采购办公室。
三、评审方式
按照合理低价成交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二路15号
联系人: 曹助理
联系电话:029-****7546
附件1:****“华山之巅”山地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宣传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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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