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15354 | ||
| 委托机构 | **** | 所在地区 | **维吾尔自治区 |
| 发布时间 | 2026-08-26 15:02:51 | 项目来源 | 中国长城****公司 |
| 联系人 | 马若飞 | 联系电话 | 0991-****316 |
****对****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08-14,债权总额19,082,459.49元,其中债权本金12,460,000元,利息6,547,201.49元,其他权益75,258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住所******县文化****花园小区北区3(287幢)2层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农业机械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热力生产和供应;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工具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水泥制品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商铺34处,共计2231.28㎡。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担保。
五、资产亮点
抵押商铺处于商业街,人流量较大,交通便利。商铺大部分已出租,具有一定的租金收入。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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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