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小庙岭选厂绿色改造工程浮选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中标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3号
成交价:****0000.00元
三、协商小组名单:张静雯、白鹏程、张明柱、杨本军、薛浩(招标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的50%收取。
收费金额:5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元博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已依法组织两次完整公开招标,招标程序合法合规,招标文件无歧视、排他性条款,项目技术参数、采购预算符合行业市场实际;两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数量均不足3家,仅有唯一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并递交了投标文件,无法形成有效充分竞争,因此两次招标均告失败。
受320m3超大型浮选机国内生产供给市场现状限制,仅****能够完整匹配本项目设备规格、供货、安装调试全部需求,无其他合格竞争供应商;
本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询价、竞争性谈判,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对参与项目供应商家数的相关规定;
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专家组一致建议:****小庙岭选厂绿色改造工程浮选机采购项目终止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确定为****。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城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龙宇大厦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379-****961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州大道与黄河****广场9号楼2504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方式:153****8020
3.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商务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商务局工业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