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2025年****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各投标人:
**市**县2025年****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2)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修改为:“√无财务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修改为:“√不提供”。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0 分 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60分) 其他评分因素: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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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6 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前提下,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 4 分,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6 分; |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4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前提下,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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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 分) |
企业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得 10 分。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资料载明的完成时间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2)若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完全体现本次招标所要求 的类似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 业主证明材料。(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 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5)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业绩在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被终止的,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标书代写 |
修改为: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5 分 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60分) 其他评分因素: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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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8.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前提下,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4分,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6分; 2、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农田类或水利类施工业绩得2.5分,本小项最多得2.5分。标书代写 注:(1)已完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资料载明的完成时间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2)若上述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证明资料不能完全体现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6.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前提下,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 2、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农田类或水利类施工业绩得2.5分,本小项最多得2.5分。标书代写 注:(1)已完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资料载明的完成时间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2)正在实施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及正在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工作开展通知或财务往来证明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新承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若上述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证明资料不能完全体现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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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 |
企业业绩(5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前提下,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农田类或水利类施工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标书代写 注:(1)已完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资料载明的完成时间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2)正在实施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及正在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工作开展通知或财务往来证明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新承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若上述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证明资料不能完全体现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6年9月1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人可在2026年8月27日17时00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
修改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人可在2026年9月4日17时00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
6、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