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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沙石坡拆**置地项目(室外工程)剩余工程量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沙石坡拆**置地项目(室外工程)剩余工程量(项目编号:****)”现将原招标文件中下列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或正在施工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23 年 8月至 2026年 8 月止”改为“近 5 年,指 2021年1月至 2026年 8 月止”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身份证、2026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身份证、2026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此有冲突的以此为准)标书代写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2026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改为“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2026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此有冲突的以此为准)标书代写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删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的评分条件,增加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作为评分条件(招标文件已修改,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修改后的“答疑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