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续建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向全市公开遴选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续建实施承担主体。
一、遴选对象、条件及补助标准
(一)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主体
1、遴选对象:**壮族自治区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的主体、**社、企业等。
2、遴选条件:
(1)有营业执照,经营管理正常;
(2)有搂草机、打捆机等配套秸秆离田专用机械设备,年度秸秆离田作业能力1000亩以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主体要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实施秸秆离田作业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优先;作业期间日常监管到位,组织协调能力强优先;回收的秸秆能够及时进行调运、储存、加工处置的优先。
3、财政补助标准:60元/亩。
(二)玉米秸秆离田责任主体
1、遴选对象:主要面对**市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2、遴选条件:
(1)有营业执照,经营管理正常;
(2)全村玉米种植面积5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交通方便的村优先;
(3)宣传到位,群众配合,**社有号召力,影响力的村优先。
3、财政补助标准:50元/亩。
(三)秸秆利用主体
1、遴选对象:**市范围内年消纳100吨以上的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秸秆利用主体、**社、企业等。
2、遴选条件:
(1)有营业执照,经营管理正常;
(2)有固定的秸秆收储场地;
(3)有合法合规的计量专用设备,如地磅等计量工具。
3、补助标准:60元/吨。
(三)注意事项
同一主体、**社、企业等不能同时申报以上2项补助,只能申报以上其中一项补助。
二、遴选办法
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续建实施主体自愿申请,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请各镇积极宣传发动,欢迎各地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积极申请,申请主体于2026年9月2日前将纸质版《2026年**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报表》报送到****三楼科技教育股(地址:**市沿**路0005号,邮箱:****@163.com ,联系人:杜鹏,联系电话:0775-****612、181****6568)。
附件:2026年**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报表
| 申报类别(打勾) |
□秸秆离田作业 □秸秆饲料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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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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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组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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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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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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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方案范围内 |
离田面积(亩) |
利用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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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时间 |
2026年 月—2026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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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补助方式 |
先建后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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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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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组织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按申报内容实施,承诺年度完成目标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实施内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和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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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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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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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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