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保护局关于202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6 1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89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环保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珠那顺石灰石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

**市**

****

******公司

项目位于**市**市**,项目复垦面积64473平方米,采用煤矸石进行回填,场地总容积为103.76万立方米。本项目复垦期为2年,管护期为3年。

(一)复垦期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矸石、覆土倾倒后及时进行推平压实,利用推土机和碾压机做到即堆即压;根据设计要求,当矸石填充至一定厚度时,及时进行覆土,并对土层进行压实;填充过程中,根据天气等实际情况,对场内进行适当洒水抑尘,项目设置2辆雾炮洒水车;复垦完成后,及时进行覆土和植草绿化,避免矸石、覆土长期裸露;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采用苫盖、封闭方式运输,防止矸石和土方撒落;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湿度,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员工食宿、办公设施均依托**珠那顺石灰石矿办公生活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托**珠那顺石灰石矿办公生活区5立方米化粪池收集,最终由罐****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复垦区底部采用人工和施工机械将项目区底层进行平整,铺设20厘米黄土并压实,作为人工防渗层的基础,然后铺设二布一膜土工合成防渗膜,膜厚为1.5毫米,600克/平方米土工布,防渗层防渗膜上层20厘米黄土,用以保护防渗层;复垦完成后对采坑顶部及边坡设置阻隔层,首先进行平整,铺设20厘米黄土并压实,作为防渗层的基础保护层,然后铺设二布一膜土工合成防渗膜,膜厚为1.5毫米,600克/平方米土工布,防渗膜上层铺设50厘米绿化用土,同时作为防渗膜上层保护层,二布一膜土工合成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2)中技术要求。

在复垦区东北侧空地(上游背景值点)、复垦区西南侧边界处(监控点)共布设2个包气带跟踪监测点,上游背景值点布设为表层样,监控点布设为柱状样。监测因子包括pH、浑浊度、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镍、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采样深度0.2米,复垦期和管护期每年丰、平、枯水期各一次;本项目生态恢复后,跟踪监测直到相关指标连续3年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20%。

共布设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其中在复垦区范围外北侧布置1个表层样(上风向T1)、复垦区范围外南侧布置1个表层样(下风向T2),复垦区范围外东北侧布置1个表层样(上游T3)、西南侧布置1个柱状样(下游T4),复垦区范围内布置1个表层样(复垦区内T5)。采矿用地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pH;牧草地监测因子为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复垦期和管护期每年1次;本项目生态恢复后,跟踪监测直到相关指标连续3年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20%。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施工机械设备修理维护等全部外包,本工程不会产生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作业;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尽量不集中安排高噪声设备在同一地点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环境管理,对于高噪声设备,应保证良好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修、养护。

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在30~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拟利用鄂托****煤矿****煤厂产出的煤矸石进行复垦,矸石回填采用“从下向上、从内向外、缩小凌空、分层压实”的十六字方针,总体推进方向为由北向南、由西向东。每层摊铺矸石厚度控制在0.5米,由推土机推平后以压路机碾压,压实系数不低于0.85;每堆放4.5米厚的矸石层覆盖一层0.5米厚的黄土,有效隔绝空气、防止矸石自燃;堆体每升高7米建造一级宽3.5米的马道,最终形成坡率1:2的三级阶梯式平台(1351米、1358米、1364米)。回填至设计标高后,顶部及边坡依次铺设20厘米黄土保护层、二布一膜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和50厘米绿化覆土层后,对复垦区顶部平台、马道平台及边坡进行植被恢复,顶部平台面积为44500平方米、马道平台面积为5509平方米,播撒草籽,草种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冰草、针茅和披碱草等;边坡面积为15700平方米,边坡设置1m×1m的沙柳网格固坡,然后在沙柳网格内播撒草籽,草种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冰草、针茅和披碱草等,最终植被覆盖度不低于30%。

(二)管护期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对已栽植植被进行抚育、管护、补植等措施。管护期不产生废气、废水,仅有浇灌时水车拉运的零星机械噪声和生活垃圾,由于项目区位置空阔,噪声影响较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