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淮河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审批
江苏-淮安-盱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8-26
标 题 **县淮河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文 号
时效说明
**县淮河镇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化解重**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淮河镇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行政区域外的地震对我镇造成灾害的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地震应急的需求,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响应机制

2.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或者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或毗邻地区发生7.0或以上级别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或毗邻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或毗邻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我镇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Ⅰ或Ⅱ级响应,****指挥部,****指挥部的领导下先期处置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提供后勤保障。

我镇辖区内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指挥部,先期处置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提供后勤保障。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政府提请支援。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部及职责

镇政****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大主席、副书记、统战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各办公室主任、村(社区)书记

****指挥部主要职责:启动应急预案,收集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社区)进行紧急援救;镇应急队伍人员迅速集结开展前期救援行动,镇指挥部****部队****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及时将震情、****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指导和协调全镇开展工作;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3.2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地震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党政办公室:****指挥部日常工作,协助镇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建立灾情报告制度,负责灾情统计;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

综合行政执法和****办公室: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帮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人员密集经营企****公司)因地震灾害引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积极申请县地震、工程、危化、通信、救援等方面专家,组成地震灾区应急处置专家组,协调专家参与、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办公室:组织和指导救灾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发放及监督使用工作;县政府下达的救助计划及时拨付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配合主管部门提出灾后恢复生产和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方案和建议。

****办公室:把握抗震救灾宣传与舆论导向;协调县级单位做好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单位修复受损的广播电视设施;统筹志愿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学生的疏散、紧急救援和心理抚慰、灾后复学复课、学校恢复重建等工作;****学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组织抗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人****超市)、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严惩危害抗震救灾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遇难人员的身份确认工作。

卫生院:收治入院、灾民临时安置点的医疗保障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灾区和临时安置点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消杀灭,负责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报告等工作。积极配合县级卫生医疗系统开展工作。

****办公室:组织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做好镇区养老机构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办公室:负责灾区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管理等;组织修复受损的供排水、燃气、市政等公用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的基本功能;及时修复震毁的管养交通设施,保障所辖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加强对饮用水源、大气环境的监测,指导、督促产生次生环境污****政府做好环境污染控制工作。

水务站:负责水利设施受损情况统计上报;负责对水利工程的监测预警,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利工程采取紧急防御措施;组织震毁、受损水利工程设施的除险加固和修复工作,防止和控制次生灾害。

通讯部门(移动、联通、电信等)负责修复受损的通信设施,确保抗震救灾的通信保障。

镇人武部:按灾情需求协调驻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工程抢险、重要目标防卫、人员搜救、转移灾民和治安防控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修复受损的电力设施,确保抗震救灾的电力供应。

3.3 ****办公室及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

4.指挥与协调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由镇长担任总指挥。

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指挥部,镇相关分管挂包领导迅速赶往地震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政府****指挥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

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镇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4.1 紧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1)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救互救;

(2)迅速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接收和救治;

(3)迅速组织抢修毁坏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者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设置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5)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地面塌陷,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6)依法采取措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

4.2 应急队伍协调

应急救****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和救援行动进展;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

5.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在县政府指导****小组,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和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民政局制定救灾救济安置标准。

5.2 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县红十字会机构等根据不同渠道分组接收、统计、分发救灾物资。镇社事办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

5.3 评估总结

各工作组对地震应急中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评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流程、职责等因素的适应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县政府。

5.4 恢复重建

受****社区)应当尽快组织人员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排水、供电、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恢复受影响地区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6.应急保障

6.1 应急救援组

****救援队伍建设,执法办要开展地震应急救援业务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医疗、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危险品、工程等行业的应急队伍,****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行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地震救援培训和演练。

镇各类志愿者组织应当充实地震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内容,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地震灾害救援业务培训。

6.2 物资与资金协调组

镇财资办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统一调配、**共享的原则,合理确定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帐篷、活动板房,药品、医疗器材,棉衣棉被、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数量和更新周期等方面的标准;完善重要地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紧急救灾物资依法征用制度。****社区、企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6.3 医疗卫生组

镇卫生院应急救援医疗队,应加强紧急救护知识培训,开展地震应急救护演练。医疗队应建立相应的人员递补制度,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能迅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镇卫****医院,共建****基地,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时,“基地”应具备救护地震重伤人员的功能。

建立地震灾区疫情和饮用水污染预防控制体系,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6.4 交通运输组

地震灾害发生后,镇农路办要在县交通部门指导下立即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农村道路和有关设施进行抢险抢修;实行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地震灾区灾民的疏散。

6.5 治安保障组

地震灾害发生后,****政府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加强地震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6 应急避难组

在城镇规划、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规划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小区,应当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明显的应急标志牌。

镇执法办要加强对各类避难场所和应急通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地震灾区的人员疏散和避难。

7.监督管理

7.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预案解释

****管理局备案,****政府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及镇(街道)联系方式

序号

单 位

联系电话

24小时值班电话

1.

国家****指挥中心

010-****3685

010-****3021

2.

****应急管理厅

025-****3623

-

3.

**省环保厅苏北应急物资库

0517-****0688

0517-****0688

4.

****中心

0517-****8071

0517-****8071

5.

****管理局

0517-****8069

-

6.

******局

0517-****2001

110

7.

****支队

****0119-3802

119

8.

****运输局

0517-****9181

-

9.

****委员会

0517-****1399

-

10.

****环境局

0517-****4771

12369

11.

**市市政局

0517-****9466

-

12.

****海事局

0517-****6740

12395

13.

****宣传部

0517-****8503


14.

****纪委监委

0517-****8605


15.

******局

0517-****0006


16.

****委员会

0517-****2897


17.

****委员会

0517-****7212


18.

****管理局

0517-****3452

-

19.

****气象局

0517-****0121

-

20.

****体育局

0517-****2349

-

21.

****民政局

0517-****1136

-

22.

****水务局

0517-****2936

-

23.

****商务局

0517-****2009

-

24.

****农业农村局

0517-****0109

-

25.

****旅游局

0517-****1100

-

26.

****管理局

0517-****2001

-

27.

****信息化局

0517-****2358

-

28.

****财政局

0517-****2066

-

29.

****建设局

0517-****0068

-

30.

****环境局

0517-****5139

-

31.

****管理局

0517-****9621

-

32.

****运输局

0517-****5810

-

33.

****大队

0517-****9115


34.

供电公司

0517-****6010


35.

邮政公司

0517-****0989


36.

电信公司

0517-****0985


37.

移动公司

136****4009


38.

联通公司

0517-****0158


39.

****政府

0517-****1192

0517-****1192

40.

****政府

0517-****5000

189****3401

41.

****人民政府

0517-****3063

0517-****1154

42.

****政府

0517-****1201

0517-****1201

43.

****政府

0517-****0010

0517-****0010

44.

****政府

0517-****1201

0517-****1201

45.

****政府

0517-****1117

0517-****1117

46.

****政府

0517-****5733

0517-****5722

47.

****人民政府

0517-****1001

0517-****1001

48.

****政府

0517-****1201

0517-****1201

49.

****办事处

0517-****0681

0517-****0681

50.

****办事处

0517-****1002

0517-****1002

51.

****办事处

0517-****3636

0517-****5178

52.

****农场有限公司

0517-****6996

0517-****6996

53.

****开发区

0517-****0086

0517-****008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