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漳湾临港工****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市闽海路(漳湾大道至塘一路段)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并于近日完成了评审和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市闽海路(漳湾大道至塘一路段)道路工程位于**市蕉**,道**起漳湾大道,南至塘一路,路线全长0.916km,道路红线宽度30米,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次干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443 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7443 hm2,临时占地0.12 hm2(施工场地区0.06 hm2、表土堆置场区0.06 hm2,均位于红线范围内,不重复计算面积)。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园地、交通运输用地及其他土地。
项目挖填总量为15.43万m3,其中挖方总量14.86万m3,填方总量0.57万m3,借方0.19万m3,余方14.48万m3(外运至**市交投物****公司建设的**漳湾港铁路专用线工程)
项目总投资1143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791.10万元。项目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2029年11月底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即2029年。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7443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90.89万元。项目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2.7443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土石方运输过程中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所需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合法料场。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按规定将批复的报告书于批准之日起15****水利局。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相关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并向我局报备,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不得投入使用。
附件:1. **市闽海路(漳湾大道至塘一路段)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复核意见
2.专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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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