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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令第682号)、《****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迁改扩建)
地点:**省**市清溪镇谢坑**路8号之一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钢材质)、五金配件(铜材质)、五金配件(铁支架)和自用模具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五金配件(钢材质)50吨/年、五金配件(铜材质)40吨/年、五金配件(铁支架)80吨/年和自用模具200套/年。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乐慧
联系电话:135****1206
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