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公司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主动举报。 一、举报对象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四)在****政府组织、企业,****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活动进行调查处置,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及参与人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或重要线索等。 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举报,受理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市范围内涉及境内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违法活动线索的,除上述举报方式外,还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市场****管理部门等举报。 查询社会组织是否依法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https://chinanpo.****.cn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chinanpogov 特此公告。 ****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