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房地产领域媒体宣传工作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房地产领域媒体宣传工作服务
二、采购方式
内控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
完成房地产领域媒体宣传工作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宣传策划服务。围绕房地产领域政策法规、市场动态、行业监管等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及专项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主题、渠道策略和阶段性目标。
(二)新闻稿件采编与发布。负责新闻通稿、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文字材料的撰写、编辑及审核;协调对接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完成稿件发布与跟踪报道。
(三)专题宣传制作。根据工作需要,策划制作专题报道、宣传视频、图文图解等融媒体产品。
(四)其他相关服务。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房地产领域媒体宣传相关的临时性、专项性工作任务。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五、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类项目业绩、宣传方案、交付成果与售后服务承诺、报价等材料。投标资料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袋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须于2026年9月1日18:00前密封送达**市新风街46号703室(可邮寄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拒绝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八、评审办法
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因素包括同类项目业绩、宣传方案、交付成果与售后服务承诺、报价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行业**丰富且专业能力较强的供应商。
九、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详细地址:**市新风街46号703室;联系人:黄威,电话:077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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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