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环境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市场询价的公告
****现针对**县环境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欢迎合格厂商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建设1****监测站(含标准站房建设及辅助设施),监测指标为NOx、SO2、O3、CO、PM、PM.等6项空气因子。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技术要求
仪器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应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检测证书在有效期内;PM.和 PM监测仪应使用动态加热的β射线法,同原理、同品牌,并配备校准膜、检漏装置等;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应使用点式分析法,配备检漏装置;动态校准仪应集成光度计,具备校准 SO2、NO2、O3和 CO仪器的功能。****监测站房参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运管字〔2024〕62 号)要求建设,配置 8kg 以上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覆盖全站房)及3kg七氟丙烷手持式灭火器(应急使用)。视频监控为1080P 高清摄像头,硬盘录像机应支持高清视频实时预览与存储,存储容量至少满足3个月视频资料保存需求,并具备回放、时间检索、事件标记等功能。站房应配置桌、椅和文件柜。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1.按照附表中设施设备进行报价,列出分项报价和总报价。
2.报价需列出基础参数、质量保障等内容。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9月2日前将报价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地点:金****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2609
附件(**县环境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市场询价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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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