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市虎门镇赤马路、连升路、**路、中心路等4个积水点整治项目 | ||
| **市虎门镇赤马路、连升路、**路、中心路等4个积水点整治项目 | ||
| A07-124********9028823-****0807-012886-0 | ||
| 更正公告 |
各投标单位:
现对2026年08月07日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如下修改:
1、本次招标项目统一修改为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具体分工。②明确联合体统一收款单位,中标后须由收款单位与发包人签订建设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具监管账户。③联合体的资质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对招标人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⑥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开标时间和地点作出如下修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统一修改为: 2026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6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交易中心 开标室(3)。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3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09 月 2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05 月 20 日。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64项增加(16):
(16)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现场移交。因承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移交的,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50,000元/日 的延误损失费,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 14天 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清场,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