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受****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中学校门重建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学校门重建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3,835.53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学校门重建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23,835.5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后180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其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的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 2026 年 08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09 月 02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时间除外)。
2.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携带至****(**市**县元善镇南园大道北侧沿**路自建房一楼1号 )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项目资料。
2)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时间内,将文件费汇至指定账户,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将汇款底单、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审核及到账后,将项目相关文件发送至响应供应商预留邮箱。
3)相关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报名费可采用现金、现场微信扫码(微****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银行转账缴纳账户:
收款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号:800********617418
用途:备注项目编号报名费。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文件获取登记表(****网站(http://gdh.****.net/)下载)。
注: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登记,不代表其响应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响****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9月7日15时00分至2026年09月07日15时3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时30分。标书代写
地点:**市**县元善镇南园大道北侧沿**路自建房一楼1号(****)。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http://gdh.****.net/)。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6****6226
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县陂头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62-****686
邮箱:****@163.com
地址:**市**县元善镇南园大道北侧沿**路自建房一楼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6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