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6~2027****中心幼儿园午餐及加餐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省******商铺105-106
中标(成交)费率: 百分之玖拾叁点壹(93.10 %)
(新鲜蔬菜、食用菌、豆制品类、调味品、干货)成交费率:95.00%,
(禽蛋(国产)荤菜、水果、米、面、油)成交费率:95.00%
评审报价费率: 百分之玖拾叁点壹(93.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秀云(组长)、艾兆敏 、高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8月27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联系电话:156****34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山头镇山头街
联系方式: 刘园长 158****3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松海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系方式: 李工 156****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 工
电 话: 156****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