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阔克-锡泊渡一带1:5万综合物探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DD011-2026-00959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135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8-25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地质局****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县阔克-锡泊渡一带1:5万综合物探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阔克-锡泊渡一带1:5万综合物探普查项目位于**地区**市、**县、**县交界区域,****中心坐标E 88°46′54.810″,N47°16′25.100″。钻孔距生态保护红线最近5.5km,探槽距生态保护红线最近6km,所有施工点位距额尔齐斯河干流最近距离16km。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勘查工程为1:5万重力测量1000km2、1∶2.5万激电测量500km2、1:1万地质草测50km2、1:2000地质草测2km2、激电测深80点、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200点位、1:1万重力剖面测量80km、1:1万磁法剖面测量80km、1:1万激电剖面测量80km、1:1万地化剖面80km。槽探总工程量1500m3,9条探槽;钻探总进尺800m,3个钻孔。配套2m3便携式HDPE 防渗泥浆沉淀池、8m3移动式环保厕所、临时堆土场、柴油储存点。生产用水均从附近村庄采用1m3塑料桶装拉运,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野外工作人员租赁沿线村镇民房,不在野外**固定生活区,机械设备维保统一在**县城开展,****实验室检测,不在场地堆存。
勘查区总面积2099km2,临时占地面积3060m2,项目总投资2135万元,环保投资6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14%。
二、根据**创****公司编制的《****县阔克-锡泊渡一带1:5万综合物探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厅出具的《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 (新立) 任务书》(新自然资函〔2025〕478号)《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工作期限:2026年1月至2028年4月,面积2099平方千米)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及**地区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布局,所有探槽、钻孔、临时堆土、泥浆池、油料存放点全部限定在临时占地红线内,全线布设彩条警示旗划定作业边界,严禁超范围碾压、破坏天然牧草地;运输车辆仅利用原有乡村、牧道通行,禁止新开临时便道。项目所有钻孔、探槽与阿尔**、额尔齐斯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保持5km以上缓冲距离,严禁在缓冲区内布设任何山地工程;严禁向额尔齐斯河及沿线支流倾倒渣土、垃圾、泥浆,禁止在河道清洗机械、车辆。施工前分层剥离表土,分区围挡、全覆盖防尘网、设置排水坡单独存放;土石方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堆土场、泥浆池周边设置挡土埂,分段施工缩小裸露地表面积,大风、暴雨天气停止土方开挖作业,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施工前开展全员宣教,全域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警示牌;早晚时段减少钻探、重型机械等高噪声作业,降低对野生动物惊扰;施工过程中严禁砍伐、采集野生植物,严禁捕猎、惊扰保护野生动物。勘查全部完工后拆除所有临时设施、清空物料;钻孔进行封闭,探槽、临时堆土全面平整覆土,播撒本地原生草种恢复植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至原有地形地貌。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工程全程采用湿式钻进工艺,从源头削减钻孔粉尘;探槽开挖、土石方堆放、运输道路常态化洒水抑尘,干燥大风天气加密洒水频次。开挖土方、岩芯、砂石全部采用**度防尘网全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篷布遮盖、限载限速,规范固定运输路线,杜绝沿途抛洒扬尘。定期检修工程机械,使用合规优质柴油,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野外严禁焚烧生活垃圾、废塑料、废油料等废弃物。施工无组织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每个钻探点位配套2mHDPE防渗泥浆沉淀池,钻井废液、钻机冷却水全部收集沉淀,上清液循环回用配浆,生产废水零外排;池底沉淀泥浆石灰固化后就近回填探槽。柴油储存区划为禁火区域,配套防雨棚、防渗托盘、围堰;泥浆池采用 HDPE 膜防渗。定期检查油桶,杜绝柴油跑冒滴漏;若发生油料泄漏,立即收集污染土壤,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钻孔避开含水层,若出现涌水采用沉砂池(防渗措施HDPE膜)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探矿过程采用套管与地层隔离开、并在探矿结束后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孔,同时严格要求套管下入深度,有效控制泥浆在地层中的漏失,避免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员工日常生活依托租赁民房。施工、生活用水全部从村镇水车拉运,不抽取地下水;施工现场配套8m3密闭移动式环保厕所,粪污定期由吸污车转运****处理厂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统筹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钻探、运输设备,高噪声设备配套减振、消声设施;动力机械、运输车辆定期维保。严禁夜间施工(22:00至次日08:00);车辆途经村镇减速、禁止随意鸣笛。施工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槽探开挖土石方全部就地分层回填,无外排弃方;钻探岩屑、固化底泥就近回填探槽。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定期移交沿线乡镇环卫部门转****填埋场处置。所有机械维修保养统一在**县城维修点开展,野外不产生废机油、废滤芯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等规章制度。所有钻井平台、泥浆池、储油区选址远离水流汇集方向,雨季、暴雨天气暂停钻探及油料、泥浆相关作业。制定专项应急防范措施,配备齐全应急物资,加强储油区等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次环评仅对勘查内容进行评价,不涉及采矿内容,建设单位在进行采矿前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禁“以探代采”。项目样品测试分析工作内容不属于本次环评内容。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