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加渔业**,保护水生生态环境,科学指导和规范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促进**区生态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省渔业条例》、《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67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渔业渔政项目和中央财政渔业**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补充**区长江流域天然水域经济鱼类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种群**恢复。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内容:增殖放流鱼种、数量及规格
累计≥62.5万尾,其中鲢鳙鱼≥52.5万尾,青鱼10万尾,规格≥10cm/尾。
(二)实施地点及时间
实施地点:**区天然水域百花湖朱昌镇蚂蟥井码头;实施时间:2026年3月——12月。
(三)进度安排
1.2026年3月制定项目方案。
2.2026年4~6月项目方案呈报市级,待批复。
3.2026年7~9月采购增殖放流苗种,完成增殖放流工作、同步开展项目区级验收。
4.2026年10月~11月申请市级验收,完成项目工作资料收集及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拨付、资料汇编等工作。
(四)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25万元,申请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资金25万元,其中采购增殖放流苗种24.5万元,公证、宣传等费用0.5万元,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采购结余资金按照中标价继续用于鱼苗采购并投放。
附:项目资金概算表
| 项目子项名称 | 概算金额 | 概算说明 | ||||||
| 总投资 | 中央资金 | 自筹资金 | 鱼种 | 数量(万尾) | 规格(cm尾) | 单价(元/尾) | 小计(万元) | |
| 一、增殖放流苗种 | 24.5 | 24.5 | 0 | 鲢鱼 | 15 | ≥10 | 0.3 | 4.5 |
| 鳙鱼 | 50 | ≥10 | 0.3 | 15 | ||||
| 青鱼 | 10 | ≥10 | 0.5 | 5 | ||||
| 二、公证及宣传费 | 0.5 | 0.5 | 0 | 0.5 | ||||
| 合 计 | 25 | 25 | 0 | 75 | 25 | |||
(五)绩效指标
增殖放流鱼种数量指标≥62.5万尾,放流苗种批次检验指标≥90%,时效指标2026年12月31日前,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高度重视渔业**保护,并成立“**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渔业**保护)资金渔业****领导小组”,统筹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办公室在区农业****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
组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李仕勇(****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珂(观山****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执法大队、财务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参加项目主要成员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专业 | 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
| 1 | 王定军 | 男 | 46 | ****农业农村局 | 高级畜牧师 | 动物科学 | 项目主持人,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等相关工作。 |
| 2 | 雷雯 | 女 | 46 | ****农业农村局 | 助理畜牧师 | 会计 | 技术指导 |
| 3 | 黄胜 | 男 | 32 | **市水产站 | 畜牧师 | 水产养殖 | 技术指导 |
| 4 | 赵吉刚 | 男 | 41 |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高级兽医师 | 兽医学 | 技术指导 |
| 5 | 钟代术 | 男 | 58 |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高级兽医师 | 兽医学 | 技术指导 |
| 6 | 张守付 | 男 | 40 | ****农业农村局 | 工程师 | 农业机械 | 参与项目实施 |
| 7 | 杨辉 | 男 | 32 | ****农业农村局 | 工作人员 | 城市管理 | 参与项目实施 |
| 8 | 黄静 | 女 | 54 | ****农业农村局 | 助理农艺师 | 农学 | 参与项目实施 |
| 9 | 刘沁 | 女 | 31 | ****农业农村局 | 财务会计 | 财务管理 | 放流过程监督及资金拨付 |
| 10 | 唐青松 | 男 | 42 | ****服务中心 | 农技师 | 农业**与环境 | 参与项目实施 |
| 11 | 袁伟 | 男 | 30 | ****服务中心 | 助理农艺师 | 园艺 | 参与项目实施 |
(二)放流苗种采购
按照《****政府采购法》、《****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目录和限额规定执行。根据项目预算金额(24.5万元),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政府采购网或公共**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按采购程序符合苗种生产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以报价低、品质优先和售后服务优质等综合评判中标,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三)放流鱼种质量及运输
承担放流苗种生产任务的苗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产苗种生产资质,且信誉良好。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要切实做好增殖放流苗种检验检疫,确保苗种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杜绝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做好放流苗种的运输,保障放流苗种安全、准时运抵放流地点。
(四)现场放流与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放流水域实际,确定具体增殖放流时间,公布现场验收程序、苗种称重计数方式方法以及增殖放流工作纪律,采用文明方式进行放流,放流时贴近水面或采用滑道等辅助设施,减缓苗种受水体冲击,减少机械性损伤,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邀请有关公证单位对放流区域、时间、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保证放流工作合规合法性,****农业农村局进行市级验收。
1.苗种称重计数。苗种称重采取随机样,抽样过程由公证单位、局纪检人员、农业综合科对单个苗种随机抽样3次,每次抽样1斤,计算出每斤苗种尾数作为基数。称重所有苗种重量,计算出苗种数目。经公证单位确定苗种数量、规格无误后,开始实施增殖放流。
2.增殖放流现场布置。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放流时间,于放流前5-7天对放流水域进行清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准备增殖放流所需塑料盆及鱼种舀兜等及宣传标语、标牌制作,负责维持放流活动现场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放流活动。
四、项目跟踪调查与项目总结
(一)跟踪调查:增殖放流结束后,****执法大队、农业综合科和涉及的乡镇(街道)结合十年禁渔工作继续加大增殖放流水域巡查力度,加大渔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保证放流鱼苗的成活率。****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和涉及的乡镇(街道)要认真根据物种特点,积极配合增殖放流评估实施单位完成**调查工作。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
(二)项目总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项目总结等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文字及图片档案资料,实行规范的电子档案管理,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2026年渔业增殖放流相****渔业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