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医用制氧雾化仪进行院内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医用制氧雾化仪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 | 数量2台,总预算6万元,质保期≥3年 |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于耳鼻咽喉科中医雾化、中医熏洗
技术参数:
功能:超声雾化、氧疗、热敷、冷风,一体机自带制氧,不用外接制氧机
适用:五官科、皮肤科临床药液雾化
两种同步治疗模式:雾化 + 氧疗 + 热敷;雾化 + 氧疗 + 冷风
雾化:频率≤1.7MHz,雾粒中位粒径≥5.0μm;药杯 0 140mL,定时 1 99 分钟
温度:治疗温度≤45℃,水槽水温≤60℃,LED 显示;探头脱落报警
管路:夹层隐藏加热导丝,不接触药液,易清洗
噪音:≤50dB
商务要求:
交货:签合同 1 个月内到货
质保:验收后 36 个月免费上门保修
全新设备,到货距生产日期≤12 个月
供方负责安装调试、操作培训
过保后年全保服务费≤总价 5%,配件供应不少于 8 年
3. 交付地址:**路230号5号楼4楼
项目联系人:设备科陈老师 电话:****5910-5249
采购办沈老师 电话:****5910-5387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明、信用证明等相关资质文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63.com(格式:XXXX项目-XXXX公司-XXX联系人)。经审核合格后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谈判。
注:响应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标书代写
1.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 16:00:00。超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2.谈判上会时间:2026-09-8 8:30:00
五、谈判会议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楼230号8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2.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文件(胶装)一正四副出席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现场启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官网( https://www.****.com/)—医院动态—招标公示栏目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