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公司11.8%股权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公司11.8%股权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对山****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暂定,具体以进场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
3.1.2 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为准)的提供财务报表。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3.1.5 其他要求:
(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标书代写
(2)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标书代写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不存在“虚假投标,提供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或在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于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31日,(**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下载公告附件(根据附件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寄。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6日14时30分,地****大学路淮河路升龙天玺一号院1号楼2004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cn)、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https://bids.****.cn/)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西中和路6号1号楼11 12层
联系人:李锴
电 话:188****87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学路淮河路升龙天玺一号院一号楼2004室
联系人:权伟波
联系电话:162****0001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