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 标的名称 |
数量(件/套)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特征 |
| 纪念章、纪念币、金银制品等资产 |
368 |
****9209.23 |
****000 |
详见公告附件 |
二、公告时间
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拍卖时间
2026年9月1日上午10:00(星期二)
四、拍卖方式
网络拍卖(e交易平台www.****.com)
五、特别告知
本次拍卖中,标的物为纪念章、纪念币、金银制品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行业惯例,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特别告知内容:
1.按现状拍卖: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重量、成色、所含金属成分、尺寸、制作年代、完好程度、有无瑕疵等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无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图录、照片、视频、新闻载体、口头介绍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视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本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实品质,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标的踏勘:意向竞买人应在拍卖期内,以实地现场查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标的物是否符合其描述。
4.电子图片仅供参考:拍卖公告、图录或线上展示的图片因拍摄技术、显示设备等因素可能与实物存在色差、尺寸比例差异。图片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形态、色泽、款识的承诺,最终以实物为准。
5.真伪与重量:纪念章、纪念币、金银制品等资产的成色、重量均为标识值。鉴于贵金属的特殊性,意向竞买人如需验证,应在竞买前自行通过仪器检测或寻求专业机构鉴定。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 ldquo;成色不足 rdquo;、 ldquo;重量不符 rdquo;、 ldquo;非官方铸造 rdquo;等理由提出退货或索赔。
6.品相与封装:按现有封装状态拍卖。拍卖人不对封装盒的完好性负责;对于裸币(章),如有氧化、白斑、划痕、物理损伤等品相问题,均属正常,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拍卖无效或要求赔偿。
7.提货责任:买受人付清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须按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及委托人要求的方式提货。逾期未提货的,拍卖品如有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包装与运输:如需委托人代办邮寄,委托人仅负责基本的包装安全保障,建议买受人自行购买运输保险。运输途中发生的破损、丢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及保价费自理。
9.买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弥补拍卖人及委托人的损失;同时,拍卖人有权将标的物再行拍卖,若二次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买受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0.不出具发票:因标的物为罚没物品,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出具任何形式的购货发票(如增值税发票)。《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可作为买受人拥有该物品的凭证。
六、竞买登记及其它事项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2.意向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委托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8月31日17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8月31日17时前向以下账户交****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竞买资格。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市滨河支行
账 号:6101 0150 4000 0144 5
3.具体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拍卖人联系方式:何经理 182****4667
委托人联系方式:郭先生 133****8086
联系地址:**市**区**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网址:****www.****.com
****交易所网站www.****.cn
****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