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地区电动车架租赁服务(增补)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邮政电动三轮车车架租赁以及技术(增补)采购服务(含客户响应等相关支撑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93.92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含税采购预算金额106.13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本项目拟邀请****进行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本次采购为**邮政投递电动三轮车车架租赁服务2025年5月—2026年6月空档期存量服务追溯增补采购。前期2022-2025年邮政投递配套车辆全部由****自有投放、专属运维,全部车辆台账、维修配件、本地应急服务体系均与该行深度绑定;**邮政寄递属于不间断民生公共服务,****车行无批量重载投递专用三轮车储备,不具备承接全域网点持续运维、7×24小时应急补车的配套能力。
(2)空档期14个月租赁服务已实际履约完毕,属于原有租赁服务不可分割的延续区间,服务标准、计价口径、资产记录与前期完全统一,更换供应商无法回溯承接已发生运维及车辆投放工作,将产生大额国有资产沉没成本并造成邮政投递业务配套断层。
依据总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塔〔2024〕284号)规定中第(五)款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4.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3)因此建议本次直接采购邀请供应商为****。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1日,共5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二)采购代理:****
联 系 人:陈恒达
联系电话:152****8061
(三)异议邮箱
电子邮箱:****@139.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