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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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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县乍洋产业园不锈****处理厂****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那书的批复 | **** |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