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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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6-08-26 17:24

为贯彻落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川发改数据规〔2025〕510号)精神,结合凉山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有基础

我州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具备良好基础。数据基础设施方面,已建成“数智凉山”大数据综合管理运用平台,累计汇聚治理公共数据超13亿条,建成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等3个基础库和消防、医疗健康、生态环境等3个专题库,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政务云平台承载46个部门148个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市场生态方面,全省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快速扩张,我州数字经济核心企业突破60家,省级数据服务企业1家、****促进中心1家(三州首家),2025年**公共数据生产总量达40644TB、存储总量达38153TB,数据供需生态活跃;安全保障方面,出台《凉山州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安全防控体系持续完善,风险防控能力较强。

二、主要目标

(一)提升数据质量。完善“数智凉山”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网络互联能力、数据传输效率和承载能力,开展数据编目与源头治理,实现与省级数据目录级联对接,持续归集治理公共数据,建设一批高质量数据集。

(二)构建运营生态。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立规范的授权运营管理制度机制,打造一批有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培育壮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企业,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三、授权运营名称

凉山州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四、授权运营模式

(一)整体授权。授权运营以整体授权为主,****中心作为实施机构进行整体授权。数据提供单位不得自行授权,不得擅自以**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变相将公共数据授权给社会机构或企业。

(二)分领域授权。对数据增值潜力显著、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赋能和科学研究等特定场景开发需要的部分领域,可采取分领域授权或依场景授权方式。涉及分领域或依场景授权的,须报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审核同意后,****中心组织实施。用于分领域或依场景授权的公共数据**,仍可以非排他方式用于整体授权或其他领域授权。

五、授权运营平台

(一)建设主体。****中心组织运营机构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平台应与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省公共数据**登记平台、“数智凉山”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对接,实现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协同调度。

(二)建设要求。平台建设内容应包括数据接入管理、数据治理加工、数据产品开发、安全合规管控、运营监测调度等核心功能模块,构建“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技术保障体系。

六、运营机构

(一)准入条件。运营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数据开发、数据服务、生态运营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以来未发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二)遴选方式与程序。运营机构原则上以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对外发布公告,组织综合评审,向社会公示,经“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审议后,与依法选定的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三)运营期限。授权运营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心报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备案。

(四)退出机制。授权运营协议期满后,运营机构应按期退出授权运营活动。运营机构申请提前终止授权运营协议且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可按照程序退出。运营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心可终止授权运营:违反授权运营协议约定的;未达到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且未按要求整改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符合终止或退出情形的,应当及时关闭运营机构在授权运营平台中的相关权限,按规定完成资产处置和数据交接。

七、授权运营数据与目录

(一)数据来源。****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公共数据**,在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二)数据编目。****中心统筹组织编制**公共数据**目录。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公共数据**目录编制、汇聚治理、分类分级、质量管理等工作,并按照公共数据**登记管理要求,及时在省公共数据**登记平台完成登记(在省级平台正式上线前,依托国家公共数据**登记平台开展登记工作)。

(三)授权目录。****中心统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目录,并按照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标准,综合市场主体数据产品开发需求,对授权运营目录进行动态更新。数据更新频率根据**类型和业务实际分类确定。数据质量依托“数智凉山”、授权运营等平台持续开展治理,建立数据质量反馈和校核机制。

八、产品与服务

(一)数据需求清单。运营机构围绕数据需求,按照“一场景一方案”原则编制使用方案。****中心**数据提供单位对场景方案及数据需求清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数据提供单位按要求提供数据。

(二)产品与服务清单。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公共治理与公益事业类、产业发展与行业服务类两大类。公共治理与公益事业类主要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生态环保、政务运行等领域;产业发展与行业服务类主要包括金融服务、文化旅游、企业服务、工业制造、现代农业、交通运输、清洁能源、矿产**等领域,可根据场景建设需要动态调整和补充。

(三)产品与服务形式。产品和服务形式主要包括标准化API接口、数据集、算法模型、分析报告等。

(四)产品开发。运营机构制定数据产品开发商入驻规范、社会数据接入与使用规范,****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运营机构与数据产品开发商签订的场景**协议,****中心备案。

(五)产品登记与交易。利用公共数据**开发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数据中心进行合规审核,并在省公共数据**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在省级平台正式上线前,依托国家公共数据**登记平台开展登记工作)。涉及交易的,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进行。

九、收费定价与收益分配

(一)收费类别。运营机构基于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开发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

(二)定价标准。****政府指导价管理,运营机构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开发商再开发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定价。

(三)核算机制。运营机构应建立独立的授权运营核算办法,清晰核算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成本和经营收入,****数据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州财政局审核备案。

(四)收益分配。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立政企间授权运营收益分配及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数据**、平台设施、人员等投入情况科学核定收益分配,并将数据收益贡献作为数据提供单位数据治理、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参考。

十、数据安全与应急管理

(一)安全责任。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坚持“谁收集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原则,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和合规责任。

运营机构应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数据关联汇聚风险识别和管控,保障数据安全。发现数据间隐含关系与规律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数据处理活动,及时上报风险情况。

****中心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数据提供单位对数据产品的信息一致性、敏感数据脱敏、特定主体知情同意等进行合规性审核。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

(二)技术保障。运营机构应加强授权运营平**全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平台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升平台防范网络攻击、应对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应急处置。运营机构应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完毕后开展溯源分析和整改评估。

十一、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

(一)合规监管。****中心定期公开授权对象、内容、范围和时限,接受社会监督。运营机构定期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及使用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二)监督评估。运****数据中心提交授权运营报告。****中心对授权运营情况进行评估,从数据产品开发数量、数据服务成效、生态企业培育、数据安全保障、经济效益等方面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估结果作为运营机构续期或退出的依据。

(三)鼓励创新。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围绕重点领域,鼓励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模式与应用场景创新,对成效显著的创新场景,指导申报典型案例并加强宣传推广。

十二、职责分工

(一)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牵头统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定价指导及价格管理,****财政局、州国资委、****监管局等部门完善数据产品市场化运营管理制度。

****财政局。****事业单位公共数据资产收益管理。

****网信办。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监管工作。

****保密局。负责数据保密审查。

******局。负责数据和网络安全执法和网络安全等级监管。

****监管局。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国资委。负责指导州属国有企业参与数据授权运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数据资产安全可控、规范运营、保值增值。

****中心。负责数据归集,统筹推进公共数据**体系建设,负责授权运营具体实施及全流程监管,负责授权运营平台的数据安全管理,统筹数据流通安全管理,**数据提供单位审核运营机构用数申请,定期公开授权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九)数据提供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共数据的汇聚治理、分类分级、质量管理,完善公共数据**目录,配合场景和数据产品审核,按照场景需求提供数据,及时处理数据质量反馈,承担本行业、本领域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发现数据安全隐患可终止数据供给。

(十)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本行业加强授权运营范围内的数据**管理,协同推动本行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

(十一)运营机构。负责提供授权运营管理和服务,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进行治理、开发,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开展平台运营、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不得超授权范围使用公共数据**,定期披露公共数据**使用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授权运营涉及的数据共享交换等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策调整,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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