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馆(开办费)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市宝****社区民营路9号C栋三楼301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捌仟伍佰零伍元整(1,898,50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布帘 品牌:兴鸿达 规格型号:定制(成品) 数量:1139平方米 单价:人民币90.00元/平方米 |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委会组长:巫俊斌;
2.评委会成员:黄丽云、陈志勇、李慧君、赵秀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深财购[2018]27号文及招标文件约定,收取金额:人民币24883.55元。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8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审查供应商情况:****公司属于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第四点“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的情形,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现场提交。现场提交地址:**市**区西丽**智谷产业园A****集团总部大楼21/25楼。质疑投诉监督专线:0755-****5039。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燕南路95号
联系方式:赵小姐0755-****6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智谷产业园A座21/25楼
质疑投诉监督专线:0755-****5039代理机构合规举报专线: 0755-****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乐、李芷晴、王语歆
电 话:0755-****1951、136****5285;189****9986、188****0223
十、附件
(一)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
注: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三)中1-4项见本公告,其余附****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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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