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5****林业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
三、采购日期:2026-06-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五一路180号保利城2号楼2单元2602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友****林业局大院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江****宾馆****医院旁)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步云路95号新新传说A2栋二十八层2803号房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7月8****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2026年7月1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补齐后的投诉书,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投诉人提出,中标人所投“电视一体机”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处于“暂停”状态,不属于“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证书,视为无效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取消中标人资格。****委员会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答复理由严重违法违规。
投诉事项2:投诉人提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无人机”型号填写存在缺漏,违反招标文件明确的废标条款,****委员会以“笔误”为由不予废标,属严重违规。
投诉事项3:投诉人提出,代理机构对“固定电话参数”、“灭火机功率”、“电视一体机高配定制”等质疑事项的答复,存在举证责任错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所附《授权委托书》载明生效日期为2027年7月6日,晚于投诉书递交日期2026年7月14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之规定,授权期限为授权委托书法定必备核心要件,直接决定代理人代理权的设立时间。该授权委托书属于附生效期限的法律文书,在生效日期届满前,代理权限尚未设立,代理人无权代表投诉人实施投诉法律行为。授权委托书生效日期晚于投诉书递交日期,代理人在投诉时未获得有效授权,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应予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之规定,驳回投诉人****公司的全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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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