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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市高新区金鼎东路(金环路-中珠渠南路段)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市高新区金鼎东路(金环路-中珠渠南路段)配套道路**工程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本项目为**一条市政排洪渠及一条城市次干路(含桥梁1座),其中市政排洪渠宽度18米,长度760米;城市次干路宽度为34米,全长960.93米,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项目起点坐标为E113°31'32.98",N22°23'53.01",终点坐标为E113°31'56.83",N22°23'35.41"。建设内容包括:排洪渠工程、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桥梁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预留沟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安监工程、交通设施、海绵城市工程、预留燃气管位等。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运营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6月12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7月20日~2026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2****3044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