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6〕120号 关**昌县土塘镇校车途经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发改可研字〔2026〕120号
关**昌县土塘镇校车途经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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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县土塘镇校车途经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土政字〔2026〕86号)、《**县土塘镇校车途经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土塘镇道路通行效率,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出行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原则同意建设**县土塘镇校车途经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土塘镇。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土塘镇范围内建设安装波形护拦5322米,其中县道1处31m、乡道15处901m、村道7处390m及等外路1处4000m。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项目实施周期为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63万元;工程预备费2.87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常态化帮扶资金(都农组〔2026〕15 号)82.49万元,****政府自筹解决(土政字〔2026〕87号)。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局的用地说明。
七、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下载****委员会行政服务股 2026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