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为规范农村综合改革公益事业项目资金(以下简称“综改资金”)申报、审批及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范围、负面清单及审批流程,保障资金使用合规、高效、**,结合相关管理规定,现将项目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申报支持范围
综改资金专项用于行政村范围内公益性、普惠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重点支持以下六类项目,所有项目需贴合村民实际需求、服务村级公共发展:
1. 村内道路设施:行政村公共道路,包含村社道、田间作业道、便民路、连户路等配套建设及修缮项目。
2. 小型水利设施: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等小型水利民生工程。
3. 村容环境美化:村内垃圾收集设施、公共厕所、村庄绿化、村内路灯安装及运维等村容整治提升项目。
4. 村内能源设施:村级集中充电设施、太阳能发电便民设施等绿色便民能源配套项目。
5.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村民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养老助残、儿童关爱、村级治安防范、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6. 其他公益事业:经村民民主议定、群众迫切需要兴办的其他村内公益性项目。
二、项目负面清单
凡属于以下情形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资金支持,严禁纳入综改资金申报范围:
1. 未充分征求民意、违背村民真实意愿的项目;
2. 增加农民负担、变相向群众摊派费用的项目;
3. 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市场化项目;
4. 通过举债、欠款方式兴办的项目;
5. 村集体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购置、建设项目;
6. 已有稳定财政资金保障****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农村电网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7. 楼堂馆所、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等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项目;
8. 其他不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不属于村级公益事业范畴的项目。
三、申报审批流程
综改资金项目实行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备案、省级抽查的全流程分级管理,年度申报需严格按程序推进,所有项目须纳入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库统一管理。
(一)村级申报
村委会、受益自然村组或受益群众均可提出项目建设意向。村级必须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完成民主议定,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涉及村民筹资筹劳的,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规范执行,留存完整议事、表决、筹资佐证材料。
(二)乡镇初审
****政府负责对村级申报项目全面初审,重点核查项目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核心审核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范围、是否完整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筹资筹劳是否合规、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可行。乡镇需实地踏勘项目现场、核实民意情况,对初审合格项目出具正式审核文件;涉及筹资筹劳的项目,须先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上报县级财政部门。
(三)县级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为核心审批主体,负责组织项目评估论证、项目入库审核、年度项目批复工作。批复前按比例开展实地抽查核验,结合年度资金预算规模、项目优劣排序,择优确定年度实施项目,制定全县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可统筹组织行业部门、专业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保障审批精准规范。
(四)市级备案
市(州)财政部门对辖区各县(市、区)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合规性复核,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五)省级抽查
省财政厅对全省各地项目申报、审批及入库管理情况开展不定期重点抽查,强化全过程监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秩序。
四、申报基本要求
1. 公益性原则:项目必须立足村级公共服务、惠及全体村民,无盈利属性、无私人受益倾向。
2. 民主性原则: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议事资料完整可查。
3. 合规性原则:严格规避负面清单事项,资金用途、项目建设、筹资筹劳均符合财政管理规定。
4. 实效性原则: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可行,贴合村级发展实际,能够切实解决村民生产生活难题。
此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如对项目申报有疑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咨询。
联系地址: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4层
联系电话:028-****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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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