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核汇能****公司2026年档案专项验收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公司2026年档案专项验收服务
2.项目编号:****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因项目整改、主管部门验收排期、资料移交滞后等客观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误的,服务工期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甲方要求顺延)。
4.服务地点:**省**市**县凌井店乡境内、**省******开发区、**省汾****集团产业园区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5.工作范围:根据《项目档案验收准备与组织管理办法》及甲方要求开展并完成3个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服务工作,各项目均需开展档案预验收、档案终验收2次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档案整理或验收服务相关业绩(报价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关键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3.报价人不存在进入清算、被宣告破产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报价人自行承诺);
4.报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如未提供有效截图,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共**交易平台无官方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或违法违规行为)(报价人自行承诺);
6.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报价人自行承诺);
7.报价人未****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黑、灰名单;
8.****管理部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报价人自行承****管理局证明文件);
9.报价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用工及社保缴纳相关义务;中选后为本项目配备足额专业人员保障履约(报价人自行承诺);
10.报价人承诺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不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行为(报价人自行承诺);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报价人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报价人,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在2026年8月31日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1、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报价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汇能****公司2026年档案专项验收服务》采购文件,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加急标书代写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时间)2026年 8月 31日10时00****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加急标书代写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录入报价金额,并上传签字盖章版的报价文件扫描件。
3、未在线报名或上传应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中心所有。
对于MAC地址相同的报价人,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报价人不良行为处理,将报价人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八、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党永斌 电话:180****6934
电子邮件:dangyb@cnnhx.****.cn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二区6号楼
九、廉洁要求
1.贵公司不****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报价人资格。
2.****公司****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公司纪检监察处举报。
3.举报渠道: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二区6号楼;电话:010-8377 3441、010-8377 3436 ;邮编:100073。
********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