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

审批
新疆-和田-和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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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26

项目名称 **县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色格孜库勒乡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阿卜力克木﹒萨吾尔
联系人 阿不力孜 联系电话 139****8230
项目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9-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县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面积8800亩,其中中幼林抚育4800亩、退化林修复4000亩,全部位于色格孜库勒乡。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中幼林抚育工程4800亩:(1)抚育工程:修枝4800亩、林地清理4800亩;(2)生产材料购置:修枝剪(8寸SK5钢材)50把、电动修枝剪50把、油锯(20寸AC8500)11台、电动修枝锯11把、手锯(7寸65锰钢)100把、(pvc管)固定样地100块。 2.退化林修复工程4000亩:(1)抚育工程:修枝4000亩、林地清理4000亩;(2)补播工程:胡杨林种子2000千克;(3)生产材料购置:修枝剪(8寸SK5钢材)45把、电动修枝剪45把、油锯(20寸AC8500)7台、电动修枝锯8把、手锯(7寸65锰钢)90把。 3.引洪灌溉工程:水系连通3942米、**引洪渠3915米,**生态节制闸2座、计量设备安装2套;对退化林修复4000亩和中幼林抚育2846亩区域进行引洪灌溉补水。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防治施工粉尘污染: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建筑材料沿途撒落和防止扬尘;建筑材料使用遮盖物合理堆存,防止出现二次扬尘污染。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依托周边居民现有排水设施,严禁乱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定期处理排放至项目区用作洒水降尘,严禁在水体附件堆放施工垃圾,以免污染水体。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弃渣和固体废弃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2、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垃圾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噪声管理有关规定;2、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3、优化施工组织,集中人力物力、统筹建设工期。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地表土壤植被的破坏,并且在后期通过植树、移栽等方式增加绿覆盖率。
承诺:**** 阿卜力克木﹒萨吾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阿卜力克木﹒萨吾尔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